各有关单位:
为组建一支专业齐全、结构合理的专家队伍,保证工程造价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工程造价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工程造价专业委员会成员推荐和退会细则》等文件的规定,现就专委会的成员推荐评审工作做出如下规定:
一、推荐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身体健康、年龄在60周岁以下;
3、长期在一线从事工程造价工作,具有较高的造价理论造诣和业务工作水平;
4、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高级技术职称、在行业内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有特殊经历或经验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5、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6、热爱工程造价事业,有奉献精神。
二、推荐方式和评审程序
本次专委会成员推荐评审具体工作由协会秘书处负责。
1、推荐方式
凡协会会员单位均可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下属员工参加评审,并根据推荐要求准备相关资料,推荐受理时间为2013年9月2日—9月9日。
被推荐人如实填写《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工程造价专业委员会成员推荐表》,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
(1)、被推荐人身份证及工作职务信息;
(2)、被推荐人学历及毕业证书、职称证书;
(3)、被推荐人专业著作或学术论文的证明材料;
(4)、被推荐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曾受表彰和奖励情况);
(5)、其它可以证明被推荐人资质条件、业务专长的文件、材料、证书。
2、评审程序
秘书处对被推荐人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实、比对,根据专委会工作需要择优选择专委会成员,并向相关会员单位征求意见,于9月20日前确定初步名单。
专委会成员初步名单须经协会四届二次理事会议表决通过后确定最终成员名单。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金秋英 李雯婷
联系电话:0572-2096803
通讯地址:湖州市湖东路16号
邮政编码:313000
附件:《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工程造价专业委员会成员推荐表》
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